各位大一新生:
根据学校要求,2020级本科新生在无通识课等课程安排的情况下参加晚自修。新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晚自修的,应向班主任请假,请假和审批的环节建议留痕,方便以后查验。班级应成立自管小组,或者由班委轮流进行点名,把未参加晚自修且未请假的同学记录下来,填写《晚自修考勤记录表》(附件),每周向学院报送一次。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杭师大教〔2017〕26 号)第十一条:“无故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其旷课时数每天按 5 学时计算(上午、下午分别按 3 学时和 2 学时计算)”,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新生未按要求参加晚自修且未请假的,一次按旷课1学时计算。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杭师大学〔2019〕63 号)第二十九条:“学生一学期内累计旷课满 10 学时,给予警告处分。”在学期末的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参加晚自修的情况,将作为个人思想和学习态度的一种体现,对基本素质测评产生影响。
小长假的最后一个晚上,一般视同周日晚上,应开展晚自修。因调课导致的补课,补周几的课,就参照周几的晚上实行晚自修。大学起步很重要,请同学们把良好的学习习惯坚持下去。
附件下载:新生晚自修考勤记录表
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