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学校有关精神,考虑到同学们家庭经济的实际困难,学院将于近期给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发放寒假回乡车费补助,标准如下:
省份 | 补助标准(元) |
新疆 | 500 |
广西 | 300 |
西藏 | 300 |
甘肃 | 200 |
云南 | 200 |
四川 | 200 |
贵州 | 200 |
重庆 | 200 |
黑龙江 | 200 |
安徽 | 150 |
河南 | 150 |
山西 | 150 |
江西 | 150 |
山东 | 150 |
河北 | 150 |
福建 | 150 |
浙江(非杭州) | 100 |
杭州 | 50 |
备注:该项补助由学院制作发放清单,提交校计财处审核发放,预计将于12月中旬打到相应同学的交行卡中。
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教育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