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推荐,并于2021年5月5日22点前将推荐材料交至学工办,学校再进行审核、筛选后,报送省评选活动委员会,参加全省“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活动。
推荐学生需填写《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申报表》、3000字个人事迹材料(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和辅助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并提供2张照片(1张2寸蓝底免冠标准照,1张生活照,照片均在500K以内,只需提供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hyxyxgb@hznu.edu.cn。
附件1.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