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二季)的通知

来源 : 学工办     作者 : 团委     时间 : 2021-05-07点击量90

各位同学:

为营造校内科创氛围,了解学生科创工作进程,经研究决定,举行“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二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结构

主办:校团委

承办: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团委

协办:校学生科技协会

二、汇报项目

1.2020年“星光计划”立项项目还未参加答辩的团队;

2.2020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立项项目还未参加答辩的团队。

(本次报告会是2020年新苗人才计划和星光计划的第二次答辩,也是最后一次答辩

三、汇报流程

报告会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团队成员进行项目成果展示(5分钟),第二环节:团队成员进行项目成果答辩(2分钟),第三环节,评委老师对团队进行的项目现状进行点评,并讨论该项目是否通过(1分钟);

四、汇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6月2日13:30

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星光计划答辩条件如下:“星光计划”一等奖、二等奖学生创新项目,后附本项目的成果辑录,内容包括如下:

(1)项目成果:

①论文已被期刊录用并出版者,附论文发表刊物目录论文正文扫描件;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未出版者,附录稿通知论文正文扫描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要1篇及以上,论文所在期刊要求等级在三级及以上。)

②出版专著者,附专著封面及其他证明材料。

③获得专利者,附专利申报证明或专利证书扫描件。

④开办公司者,附相关证明材料。

校级以上“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系列竞赛表彰文件。

(2)“星光计划”三等奖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须附有研究成果或者创业成果说明。

2.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答辩条件如下:(1)负责人需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提交项目研究成果。经所在学院评审后,报学校验收,且验收合格;(2)结题报告书后须附有研究成果,成果内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论文已被期刊录用并出版者,附论文发表刊物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未出版者,附录稿通知论文正文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要1~2篇,论文所在期刊要求等级在三级及以上);

②出版专著者,附专著封面及其他证明材料;

③获得专利者,附专利申报证明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④实物制作者,附模型或彩色照片;

⑤开办公司者,附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答辩,需上交“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二季)项目团队报名学院汇总表(附件1,只需电子稿)以及各个项目答辩材料:

(1)2020年星光计划的答辩材料包括:2020年“星光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纸质稿一式两份,需附上指导老师意见及手写签名、学院意见及盖章),并附上项目成果(论文、调查报告、录稿文件等),若成果为实物,还须附文字说明和照片。

(2)2020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答辩材料包括: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答辩报告书(附件3,纸质稿一式两份)、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纸质稿一式两份)。

4.请各团队务必于5月19日前将“星光讲堂”答辩相关材料报送至恕园7-201毛老师处。同时报送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命名(学院+星光讲堂+负责人)至科创部电子邮箱jhyxykcb@hznu.edu.cn。如有疑问,请钉钉联系相关负责人。

院团委科创部:傅杭昱 卢萧鸣

附件:

1.“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二季)项目团队报名学院汇总表

2.2020年“星光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3.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答辩报告书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杭师大仓前校区D区块诚园5-6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5586 电子邮箱: jhyjyxy@hznu.edu.cn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杭师大仓前校区D区块诚园5-6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28865586
邮箱 : jhyjyxy@h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