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浙江省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和《浙江省普通高校师范生培养绩效激励办法(试行)》中关于中小学教师参与教师教育课程的占比不低于20%的要求,为了提升我院教师教育课程教学的效果,特启动教师教育“双师课程”建设项目,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教学模式改革。
一、双师课程类型
1. 与一位基础教育一线教师合作的双师课程。我院担任教师教育课程教学的教师可以与一位教师合作实施双师课程教学;
2. 与基础教育一线教师团队合作的双师课程。我院担任教师教育课程教学的教师可以与来自于一所学校或多所学校的基础教育一线教师团队合作实施双师课程教学。
二、合作教师要求
1. 与我院教师合作的中小学一线教师应该优先从我院“讲席教授”和我校的教师发展学校中选聘;
2. 具有三年以上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 在合作课程领域有丰富的经验积累和研究;
4. 有时间精力投入到课程开发和教学实施中。
三、双师课程认定标准
申报的“双师课程”必须是我院教师主持并与中小学(幼儿园)一线教师共同开发和实施的我院各师范专业培养计划中的教师教育课程。其中,一线教师参与课堂授课的课时数不少于总课时数的1/2。
四、双师课程工作量认定
双师课程试点项目我院教师的工作量不变,合作教师的课时费根据职称发放(正高级职称每课时600元;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每课时400元;中级职称教师每课时300元)。
五、双师课程建设要求
1. 共建课程。我院教师与合作教师共同开发课程,将基础教育领域的新发展和对教师的新要求引入到课程中,更新教学内容,革新教学方法。推进项目式、案例式教学,课堂应用真实案例达到100%;共同开发建成能够反映教育发展,并能满足课堂教学需求的项目库、案例库、资源库等课程资源。
2. 共同教学。我院教师与合作教师共同实施教学,做到双师同堂授课。设计有利于师生、生生和师师互动的教学活动,实施以学生知识应用和技能提升为目标的教学。教学设计与实施双师教学前出现明显变化;
3. 共编教材。建设期结束,双方教师应编写适合双师课程中使用的教材。
建设期内立项的课程应该完成以上建设要求的至少两项。
六、立项数与建设周期
第二批双师课程建设拟立项10项,建设周期为两年。首批已经立项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七、项目申报与立项
1. 拟申报的教师填写《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双师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 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审后公布立项名单;
3. 立项的双师课程项目建设经费为5000元。
八、材料提交
拟申报的教师请将《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双师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于7月5号前提交教育学院教务科,电子稿发jyxyjwk@163.com,联系人:赵娜,28860223。
附件:教育学院双师课程申报书
教育学院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