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党校的工作安排,现要求各团支部向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发展对象候选人。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并报二级党委、党总支审查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经亨颐教育学院团委决定近期组织我院各团支部开展推荐发展对象候选人的工作,请各团支部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扎实推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各团支部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推优条件
1.经亨颐实验班、原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
申请学生需满足《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颐渊工程”入党积极分子“4+5”培养实施方案》的条件(见附件1)。
2.原教育学院:
申请学生需满足《教育学院发展对象推荐及培养考察制度》的条件(见附件2)。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经亨颐实验及原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班推优材料提交如下:
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满足了“入党积极分子“4+5”培养实施方案”各项条件(即全部填写完整),积极分子理论学习时间满12小时,且有成为发展对象意向的同学,将电子版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记录册”发送给团支书。
各位团支书确认无遗漏后,于10月18日14:00前将团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记录册”以及推优汇总表Excel文件打包,命名为“班级+发展对象候选人名单”打包发送至邮箱jhydangjian2010@hznu.edu.cn。学院审核后,将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学进行答辩。
2.原教育学院推优材料提交如下:
推优名额为符合推发展对象条件人数的80%。
推优工作要求在10月18日14:00前完成,请各团支书将推优汇总表Excel文件命名为“班级+发展对象候选人名单”发送至邮箱:jyxydwzx@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经亨颐教育学院党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颜丽 13157232869
附件:
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对象推荐工作通知(经亨颐实验班用)
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对象推荐工作通知(原教育学院用)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