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进一步弘扬我校教师高尚师德,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尊师重教、教学相长的良好氛围,经学校党政同意,决定开展2021年杭州师范大学“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承担教书育人工作的一线专任教师,且在我校任教五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
(一)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遵循人才培养规律,不断更新和完善知识结构及教学方法,能创造性地开展课堂教学,提高教学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
(二)坚持立德树人,积极参与学生课外育人工作,通过担任班主任、社团指导教师和综合导师,参与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和文体活动指导等,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三)热爱学生,关心学生,乐于和学生相处,善于和学生交流,积极帮助同学解决思想困惑和实际困难,热心为学生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深受学生喜爱。
(四)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和引导学生。
三、评选流程
(一)各班推荐。各班级组织学生进行公开推荐和评选,依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由各班班长、团支书收集学生意见,整理材料统一上交,并由学院审核上交至学校。
(二)事迹展示。主办方通过多种途径对正式候选人的优秀事迹进行展示,进行网络投票。
(三)学校评审。主办方组织开展“学生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评审会,确定建议获奖人选。
(四)结果公示。主办方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最终确定“学生最喜爱的老师”10名。
四、表彰与奖励
2021年评选出“学生最喜爱的老师”10名,并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五、相关要求
(一)我院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动员,严格遵循评选条件,规范评选过程,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学生喜爱、业绩突出、博学善教、厚德立人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
(二)为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监察处将对评选活动进行监督,评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推荐教师报送相关材料。
1.电子稿:《杭州师范大学“学生最喜爱的老师”推荐表》(附件1)、参选人二寸标准照1张,免冠;生活照2张(横、竖构图各一张,像素不低于2M)。
2.请于11月28日16:00前,将电子版材料以“学生最喜爱的老师+单位名称+教师姓名”命名并发送至邮箱:jyxysxdt@163.com
3.在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新闻中心 章佳豪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