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只在年初申报一次,但根据我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实际,市财政局同意再给一次补报政府采购预算的机会,现开始进行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补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本着优化资源、节约高效、量入为出的原则,注重前瞻性、共享性。在经费保障的前提下,对急需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补报申请。申报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注重提高设备投资效益和使用率,避免重复购置,加强仪器设备的配套性和完整性,充分发挥实验室的整体功能。根据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不再结转至下一年,要求本次补报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在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采购并支付全额款项,不能实现的报下年度采购预算。
二、申报要求
1.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范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并且批量预算5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与服务类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并且预算8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类项目。
特别提醒: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家具用具(A0602台桌类、A0603椅凳类、A0604沙发类、A0605柜类)、复印纸以及定点采购的服务类项目(网络线路租赁、公务出行用车服务、学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一般会议服务、审计服务、印刷服务、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和资产评估服务等)都要报政府采购预算,请勿遗漏。
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范围的非政府采购项目,可通过采购管理系统随时发起采购申请,不需按此通知规定的申报表及时间节点填报。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部门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有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4)第六条五种情形之一的项目需在采购前向计财处采管办提供《采购需求文书》(附件5)并提供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书面说明。
2.请按《杭州师范大学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的要求认真填写(附件1);政府采购目录详见附件2。避免人为拆分,作为一个项目不可分割的设备,应该按同一项目填报,每一项的单价精确到百元。但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扫描仪、服务器等设备必须单独(不要并入其他项目)申报(教师个人名下已经有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和打印机等从严控制申报,原则上现有设备已经过了使用年限,准备报废的情况下允许申报,教学类设备登记在仪器设备管理员名下的不计入统计),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请遵照杭师大发【2017】39号文件,各单位应严格论证这些设备购置的必要性谨慎上报。
3.补报的每一条政府采购项目务必明确经费名称和经费财务代码,补报时间截止前没有经费或经费不足不得补报。所申购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材质等应力求详细准确,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避免盲目追求高性能、高配置,预算价格应加强市场调研,尽量减少误差。作为一个项目不可分割的系统设备,应该按一个项目只填报一条,明细的货物名称技术参数统一填在规格及配置要求里。
4.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填写《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及审批报告》(信息公开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栏目可下载),并经论证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同意后再填报附件1,有关论证经费自行解决。
5.杭州市财政局发文鼓励使用国产设备,严控、规范采购进口的论证、审核,如确需采购进口设备的,请认真学习上级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文件及论证审核材料(附件3),按新的要求进口论证、申报。
拟采购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要注意:是否存在国产同类产品,如存在国产同类产品,请从采购进口产品的必要性、不可替代性、采购国产同类产品对工作的实质性影响、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差异量化指标等方面的原因论证阐述,论证意见应当完整、清晰和明确,且由专家手工填写,可另附纸。专家组应当由五人以上(单数)非本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应当包含一名法律专家。
申请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意见要注意:国内有同类产品但无法满足实质需求,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需告知上一年度是否购买过此进口产品,如购买过现在用数量是多少,另在意见阐述中体现单位内控进口产品审批管理落实情况。
三、材料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
请务必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 实验室 王国湖 处,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方式:
1. 电子文档发送至wgh@hznu.edu.cn,并务必注明:姓名+2022年政府采购补报材料(请务必注明)。
相关附件:
附件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pdf_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