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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20130091     作者 : 20130091     时间 : 2022-10-21点击量1716

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按照《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学助【2010】16号)要求,我校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根据浙财教字2007〕176号文件精神,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是经过认定的2022-2023学年资助对象。。

三、有关政策

国家助学金一档4500元)二档2700元)每学年分两次发放。

四、申请办法

1.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同时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进行线上申请,登录链接: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账号为身份证,密码为账号后加Xs@2022,例如账号为123456,则密码为 123456Xs@2022。(X大写 s小写,首次登录后需要修改为用户自己的密码。                          

2.学院审核学生所报申请,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后将结果报送至学校。

五、材料报送

1.材料填写的规范要求,请认真仔细的阅读《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2,表格中已有的内容请不要更改表格不符合要求的需退回重新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2.申请国家助学的同学于10月31日前将《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表交诚园6-339,放入指定抽屉里,如去时办公室无人,可将表从门下放入,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稿备注好“班级姓名+国家助学金”后发送至hsdjyxy@163.com。下沙校区的学生可将纸质表先交至辅导员办公室,然后统一报送。

未尽事宜可在“经亨颐勤工助学群”钉钉群内交流。

附件:

        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经亨颐教育学院学工办

经亨颐教育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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