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资助育人机制,挖掘勇于面对困难、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资助对象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学校将组织开展“寻找我们身边的自强之星”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且经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
3.学业优良,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专业)前50%;
4.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绩;
5.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奖年度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活动方式
(一)候选人推荐
1.推荐方式:候选人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推荐,各班团组织请做好宣传发动,并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推荐名额:班团组织如发现有合适的人选,可不限名额向学院推荐,学院会从中择优推荐。
(二)活动流程
1.报名表填写:申请人需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第十三届“自强之星”报名表》(附件),并在2月13日前上交学院,电子稿发送至hsdjyxy@163.com,纸质表交至诚园6-339。
2. 学院推荐:学院审核申请人的材料,确定候选人推荐人选,并将候选人推荐至学校。
3.候选人答辩:学校将举行“自强之星”答辩会,最终评选出十名“自强之星”。
三、表彰与奖励
在校园里宣传获选“自强之星”同学的优秀事迹,并向10名同学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四、其他
已经获得校“自强之星”称号的同学不再参评此次“自强之星”的评选,但往届“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沈老师28865585。
经亨颐教育学院学工办
经亨颐教育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