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选拔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前两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在我校从事一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第三年开始以全日制学生身份攻读我校硕士学位,享受同级研究生正常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除符合我校推免生基本要求和普通推免生具体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大学期间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学)年且表现优秀。
二、选拔名额
待学校划拨后另行通知。
三、推免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材料提交。第一阶段:7月1日16:00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要求(附件1),提交入大学以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加分佐证材料和《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综合成绩计分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到jhyjyxg@163.com(文件以“XX—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材料”命名)。第二阶段:9月1日16:00前,申请人将2023年7月1日-8月31日期间的加分佐证材料和《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综合成绩计分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到jhyjyxg@163.com(文件以“XX—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材料”命名)。
(二)9月6日8:00-16:00,申请人携带《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综合成绩计分表》(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承诺书》(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到诚园6-339办公室进行审核,逾期学院将视作本人放弃申请。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送交学生处。
(三)学校复核:学生处对各学院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计算综合成绩。根据划拨名额,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如遇同分情况,取综合能力积分高者;若仍同分,取创新能力积分高者。
(四)公示推荐:拟推荐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上工作时间节点参考往年情况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以8月31日为准(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申请人无需提供)。
(二)校级学生组织的认定以报校团委登记后审核通过并公布的名单为准,院级学生组织的认定以2022年9月各学院报校团委登记备案的名单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程骁,28865596。
经亨颐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