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汪康琳     作者 : 汪康琳     时间 : 2023-08-10点击量504

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学校的工作通知,现将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1〕70号)、《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学〔2019〕33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22〕37号)、《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杭师大学〔2019〕34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经亨颐教育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22〕25号)、《经亨颐教育学院先进班级评选实施细则(修订)》、《经亨颐教育学院优良学风班级评选实施细则(修订)》、《经亨颐教育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实施细则(修订)》《经亨颐教育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细则(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优良学风班、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工作。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推荐工作。

二、具体安排

1.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和我院制订的评选细则,我院评奖评优实施细则详见各班级群。

2.充分掌握和利用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xgxt.hznu.edu.cn/;具体操作和使用说明见附件1、2)。

图片1

图1: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综合测评功能流程图


图2

图2: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评奖评优功能流程图

3.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评选各环节,各环节时间段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和学院将无法申请和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及评选:8月10日—9月26日

(2)学院审核:9月17日—10月15日

(3)学校审核:10月8日—17日

4.学院审核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学校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三、相关要求

1.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在班主任指导下,在班级内组建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将工作通知到班级每一位同学,确保每一位同学了解本次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流程和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及时开展线上申请和评选工作。

2.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范流程执行,评选结果在班级内完成公示后上交学院。学院评选结果将面向学院学生公示后上报学校。

3.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

汪老师,联系电话:15158179949;

朱泽艺(钉钉中搜姓名)。


附件1: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综合测评功能说明书

附件2: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评奖评优功能说明书


经亨颐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杭师大仓前校区D区块诚园5-6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5586 电子邮箱: jhyjyxy@hznu.edu.cn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杭师大仓前校区D区块诚园5-6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28865586
邮箱 : jhyjyxy@h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