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现将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需满足《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评选条件。
三、名额分配及
1.经亨颐教育学院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94名,名额分配方案参考附件1。
2.相关同学请根据《经亨颐教育学院各类奖学金评比办法(修订)》填写附件2《经亨颐教育学院综合类奖学金申请评分表》,并仔细参考附件3填写附件4《(2022—2023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附件5《2023年 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仔细地阅读附件3)。将以上所有材料打包到一个压缩文件夹,于10月23日中午12:00前将文件夹命名为“班级-学号-姓名-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发送至邮箱jyxyzhcp@163.com(以邮箱自动回复为准)。
3.学院审核并公示后,请获评同学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上进行申请。
登录方式:
(1)登录链接: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或用钉钉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系统进行申报。
(2)账号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密码为账号后加Xs@2022,例如账号为123456,则密码为123456Xs@2022。(X大写s小写,首次登录后需要修改为用户自己的密码。)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
汪老师,联系电话:28861352;
李菲菲,钉钉搜学号:2021211102041;
林含笑,钉钉搜学号:2021211101233。
附件3.(2022-2023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附件4.(2022—2023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5.2023年 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
经亨颐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