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杭师大发〔2015〕34 号)等文件要求,经亨颐教育学院拟采购两台大型仪器设备。现将设备基本情况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并签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不受理匿名或无证明材料的异议。
联系人:李华奎;联系电话:28868189;行政楼4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