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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沈来红     作者 : 沈来红     时间 : 2023-11-06点击量1515

位同学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资助对象。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7.孤儿、单亲、父母无劳动力等情况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有关政策

1.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2. 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故不能申请普通国家助学金。

3.学院国家助学金一档名额36个,资助标准预计4500元/人,国家助学金二档名额74个,资助标准预计2700元/人。

四、申请办法

1.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同时11月20日开始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进行线上申请,登录链接: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账号为身份证,密码为账号后加Xs@2022,例如账号为123456,则密码为 123456Xs@2022。(X大写 s小写,首次登录后需要修改为用户自己的密码。                          

2.学院审核学生所报申请,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后将结果报送至学校。

五、材料报送

1.材料填写的规范要求,请认真仔细的阅读《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2,表格中已有的内容请不要更改表格不符合要求的需退回重新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2.申请国家助学的同学于11月10日前将《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表交诚园6-339,放入指定抽屉里,如去时办公室无人,可将表从门下放入,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稿备注好“班级姓名+国家助学金”后发送至hsdjyxgb@163.com。下沙校区的学生可将纸质表先交至辅导员办公室,然后统一报送。

未尽事宜可在“经亨颐2023励志生”钉钉群内交流,或打28865585咨询

附件:

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国家助学金填表说明


 经亨颐教育学院学工办

经亨颐教育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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