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创业学子:
为培养学校学生创业意识、激发创业热情,积极鼓励我校学生参与创业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创业氛围,现依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奖励办法》、《杭州师范大学马云教育基金创新创业专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就申报2023-2024学年在校生实体创业奖励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营业执照注册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6日。
三、奖励条件
创业项目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为申请人。
四、奖励办法
1.创业项目经工商注册登记为个体经营户,奖励1000元;经工商注册登记创立企业,奖励3000元。
2.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创业团队(法人代表毕业后三年内)招聘我校毕业生(该生于当年8月31日之前毕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每招聘一名毕业生,奖励200元。
3.每个申请人和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奖励,若已获学校相关部门的其他创业奖励,则不列入此次奖励范围。
4.为避免出现奖励不能及时发放的情况,请同学们在“附件1”中务必填写校财务系统登记在库的交通银行卡号、开户行等相关信息。
五、申请人须提供材料
1.《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奖励申请书》(附件1);
2.学生证、身份证、营业执照扫描件;
3.《劳动聘用合同》扫描件。
六、奖励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 学院进行审核;
3.学生处进行复核;
4.通过复核的项目在学校就业创业网和杭州师范大学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5.根据奖励类别对申报人发放奖金。
请申报奖励者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五、申请人须提供材料”电子版交至jhyjyxg@163.com“附件1”纸质版交至诚6-339,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28865596。
经亨颐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