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营造浓厚校院科创氛围,检查“星光计划”项目、“新苗计划” 项目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举行经亨颐教育学院第十七季“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汇报项目
1. 2023年“星光计划”立项项目;
2. 2023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立项项目。
(本次报告会是2023年星光计划和新苗人才计划的第一次答辩,原则上所有2023年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经本次答辩完成中期考核)
二、汇报流程
报告会分为三个环节。
第一环节:团队成员进行项目成果展 示(5分钟)。
第二环节:团队成员进行项目成果答辩(2分钟)。
第三环节,评委老师对团队进行的项目现状进行点评,并讨论该项目是否通过(1分钟)。
三、汇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9日(周三)下午14:00
地点:诚园4号楼109
四、注意事项
1. 星光计划结题要求:
(1)“星光计划”一等奖、二等奖学生创新项目,后附本项目的成果辑录,内容包括如下:
①论文已被期刊录用并出版者,附论文发表刊物目录和论文正文扫描件;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未出版者,附录稿通知和论文正文扫描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要1篇及以上,论文所在期刊需是正规期刊,即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或者知网查到,并鼓励发表高等级)
②出版专著者,附专著封面及其他证明材料。
③获得专利者,附专利申报证明或专利证书扫描件。
④开办公司者,附相关证明材料。
⑤校级以上“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系列竞赛表彰文件。
(2)“星光计划”三等奖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须附有研究成果或者创业成果说明。
(3)星光计划结题成果发表时间需在项目立项时间之后。
2.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答辩条件如下:
(1)负责人需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提交项目研究成果。经所在学院评审后,报学校验收,且验收合格;
(2)结题报告书后须附有研究成果,成果发表时间需在项目立项时间之后,成果内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论文已被期刊录用并出版者,附论文发表刊物目录和论文正文复印件;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未出版者,附录稿通知和论文正文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要 1~2 篇,论文所在期刊需是正规期刊,即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或者知网查到,并鼓励发表高等级,论文发表时间应在立项之后);
②出版专著者,附专著封面及其他证明材料;
③获得专利者,附专利申报证明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④实物制作者,附模型或彩色照片;
⑤开办公司者,附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答辩,需上交“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七季)项目团队报名学院汇总表(附件三)以及各个项目答辩材料:
(1)2023 年星光计划的答辩材料包括:2023 年“星光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五,纸质稿一式五份,电子稿一份,需附上指导老师意见及签名,签名处均需手写签名),并附上项目成果(论文、调查报告、录稿文件等,一式五份),若成果为实物,还须附文字说明和照片。
(2)新苗人才计划不满足结题条件的项目提交2023年“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六),满足结题条件的项目提交2023年“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六)和2023年“新苗人才计划”结题报告书(附件七,纸质稿一式五份,电子稿一份,需附上指导老师意见及签名,签名处均需手写签名),并附上项目成果(论文、调查报告、录稿文件等,一式五份),若成果为实物,还须附文字说明和照片。
(3)新苗人才计划材料提交相关事宜:
①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六)请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期检查记录表”命名,由学院统一提交Word版本电子稿、盖章扫描件PDF 版本电子稿。
②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八)请以“学院名称+中期检查汇总表”命名,填写时按项目编号排序,由学院审核后统一提交电子稿。
4.请各负责人于11月27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星光/新苗计划纸质稿材料报送至博8打印室(联系人:周宏儒);电子稿材料(汇总表除外)发送至邮箱:scbgzyxwf@163.com(压缩包命名:第十七季星光讲堂+负责人姓名+星光/新苗计划)。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或团学实创部。
联系人:黄哲浩,0571-28861341
吴佳妮(钉钉搜索学号:2022211101142)
程佳乐(钉钉搜索学号:2022212902027)
附件:1.2023年星光计划未答辩项目汇总表
6.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
8.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