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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寻找我们身边的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来源 : 沈来红     作者 : 沈来红     时间 : 2024-01-04点击量108

为推进资助育人机制,挖掘勇于面对困难、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资助对象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学校将组织开展“寻找我们身边的自强之星”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 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且经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

3. 学业优良,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专业)前50%;

4. 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绩;

5.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奖年度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 活动方式

(一)候选人推荐

1. 推荐方式:候选人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推荐,班团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并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 推荐名额:班团组织如发现有合适的人选,可积极向学院推荐,学院会从中择优推荐。

(二)活动流程

1. 报名表填写:申请人需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第十届“自强之星”报名表》及汇总表(附件),并在1月17日前上交学院,电子稿发送至hsdjyxgb@163.com,邮件主题处注明班级+姓名+自强之星申报材料,请勿发错邮箱。纸质材料仓前校区递交至诚园6-339,下沙校区递交至行政楼215。

2. 学院推荐:学院审核申请人的材料,确定候选人推荐人选,并将候选人推荐至学校。

3. 候选人答辩:学校将举行“自强之星”答辩会,最终评选出十名“自强之星”。

三、 表彰与奖励

在校园里宣传获选“自强之星”同学的优秀事迹,并向10名同学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四、 其他

已经获得校“自强之星”称号的同学不再参评此次“自强之星”的评选,但往届“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老师28865585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第十四届“自强之星”报名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第十四届“自强之星”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

经亨颐教育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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