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公告

经亨颐教育学院“星光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来源 : 黄哲浩     作者 : 黄哲浩     时间 : 2024-04-03点击量762

杭州师范大学“星光计划”学生科创项目(以下简称“星光计划”)是我校设立的学生科研与创新创业奖项,旨在鼓励学生从事学术科研与创新创业活动,提升我校学生学术研究水平,营造良好的学生科研与创新创业氛围。为更好推进“星光计划”的立项和研究,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申报人为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项目选题

经亨颐教育学院“星光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选题,要以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选题作为主攻方向,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发展规律,注重基础研究、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积极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

三、项目类别

参评项目类别分为创新项目和创业项目两大类同时根据项目成员学历划分为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项目成员中有研究生的均为研究生组。

(一)创新项目

参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要求,细分项目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小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组:a组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组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

(二)创业项目

参照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要求,细分项目为主赛道、红旅赛道两小类,主赛道类项目划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照。红旅赛道类划分为公益组、创业组。申报初创组和创业组项目负责人均需在当年度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完成各类工商登记注册。

四、申报条件

申报经亨颐教育学院“星光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选题须符合当年发布通知的要求。

2.项目负责人只限1人且为我院在读学生,必须真正承担项目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请。

3.创新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8创业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指导老师数量不超过3人。

4.申报青年项目者(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5.实行1人申报1项的原则,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2个项目项目成员(负责人)至多参加2个项目

6.2年内未完成星光计划项目结题的负责人和组员,不得参与学院组织申报项目。(特殊情况除外)2年指导学生星光计划项目未完成结题的指导老师,不得作为星光计划项目指导老师。

五、项目评审

(一)评审方式

立项评审采取同行专家评审方式进行。由学院选择相对应行业、赛事领域的专家,采取网上评审、通讯评审或会议评审等方式进行匿名评审。

(二)评审原则

评审贯彻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于申报书内容与往年立项项目申报书重复率在70%以上的或存在有严重政治错误,学术质量低劣甚至有剽窃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项目负责人、成员及指导老师本年度及下一年度参评资格。

(三)评审纪律

1.保密制度。评审阶段,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透露或查询项目论证的相关背景材料;立项项目正式公布之前,评审专家不能擅自透露拟立项项目名单。

2.回避制度。与申请人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专家,均不得参加该类别项目的评审。不得索取和收受礼金或礼品。

六、项目立项

(一)立项数量

经亨颐教育学院“星光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原则上每年立项60项,具体立项分类及数量视当年度申报情况而定

(二)立项标准

1.选题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创新大赛、挑战杯、大职规竞赛导向。

2.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研究领域的学术前沿把握准确,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科学,观点明确且论证充分,具有创造性。

3.项目成员结构合理,并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成果,经费预算合理。

4.项目研究预期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成果有出版、使用、推广的可能。

5.当前重点研究领域的项目予以优先立项,曾获创新大赛、挑战杯、大职规竞赛院级一等奖及以上的且未申报过星光计划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直接申报立项,不占用立项名额。

(三)立项流程

凡符合经亨颐教育学院“星光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评选范围和条件的团队皆可向学院申报,申报项目需在当年度申报通知要求截止前完成所需材料提交,逾期不予评选。学院依照评选条件组织专家对学生参赛作品进行立项资格审查及初评。校团委对学院上报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公示。

七、中期管理

为保证项目正常进行,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要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项目的中期管理。学院原则上自立项半年后开展中期检查,各项目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提交项目阶段性研究报告、阶段性研究成果等资料,并参与下半年学院组织“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进行中期答辩。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1.无故未按申报书规定时间进度进行研究;

2.提供的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3.未参加“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进行答辩或答辩不通过的;

4.其他违反学术道德,应受处罚的行为。

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后期通过结题答辩后按照三等奖结题并取消结题经费奖励。

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立项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和调换顺序,只作删减。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指导老师手写签名:

1.变更项目负责人(仅限负责人毕业);

2.删减项目成员;

3.改变项目名称(不得偏离研究主题);

4.终止项目研究;

5.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八、项目结题

项目结题时间为立项后1年。因故需要延长研究时间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在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前1个月向学院递交书面项目延期申请,延期结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项目结题需符合以下至少一项条件,并参加学院“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的结题答辩

1.项目成员以第一作者(不含指导老师第一)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论文要求在结题答辩之日前于知网、万方、维普等网站收录并可查询,录稿通知等不算);

2.项目成员以第一授权人(不含指导老师第一)身份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受理1项;

3.参加一次校级以上创新大赛、挑战杯、大职规系列竞赛或其它学科竞赛并获奖(项目与团队成员与立项项目须一致);

4.注册公司且实际运行状况良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需提供公司银行账户流水单;

5.研究报告被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

学院将根据各项目结题成果和答辩情况评定一二三等奖。

九、经费奖励

学院对“星光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进行一定的经费奖励,一等奖项目奖励1200元、二等奖项目奖励800元、三等奖项目奖励500元。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杭师大仓前校区D区块诚园5-6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5586 电子邮箱: jhyjyxy@hznu.edu.cn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杭师大仓前校区D区块诚园5-6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28865586
邮箱 : jhyjyxy@h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