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素质,鼓励在校生积极参与创业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创业氛围,依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奖励办法》《杭州师范大学马云教育基金创新创业专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就申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实体创业奖励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营业执照注册时间:2023年6月1日—2024年6月15日。
三、奖励条件
创业项目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为申请人。
四、奖励办法
1.创业项目经工商登记注册个体经营户,奖励1000元;经工商登记注册企业,奖励3000元。
2.每个申请人和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奖励,若已获学校相关部门的其他创业奖励,则不列入此次奖励范围。
3.为避免出现奖励不能及时发放的情况,请同学们在“附件1”中务必填写学校财务系统绑定的交通银行卡号、开户行等相关信息。
五、申请人须提供材料
1.《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奖励申请书》(附件1);
2.实体创业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2);
3.学生证、身份证(正反面)和营业执照扫描件,请学院审核盖章。
六、奖励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进行审核;
3.学生处进行复核;
4.通过复核的项目在学校就业创业网进行公示;
5.根据奖励类别对申报人发放奖金。
七、提交事项
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6月14日(周五)前将“五、申请人须提供材料”电子版发至scbgzyxwf@163.com(文件命名:班级+姓名+创业奖励申请),纸质版交至(仓前)博8打印室(联系人:周宏儒),(下沙)和园4号楼209寝室(联系人:朱欣怡)。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工办或学院团委。
联系人:黄哲浩,0571-28861341
朱欣怡(钉钉搜索学号:2022211101066)
经亨颐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