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推动“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健全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改进机制,现将有关课程目标达成评价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2023版)》、《经亨颐教育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实施办法》有关要求进行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
二、评价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所开设的所有课程。
三、工作要求
1.各位老师要高度重视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开展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分析,以课程评价的改革促进教学模式的变革。
2.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由各系部及课程组负责组织实施,要成立各专业课程目标评价工作小组,明确各课程评价工作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
3.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按照教学班完成《课程达成度分析报告》及评价原始数据支撑,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方法见(附件1),材料准备参考模板(附件2),各专业材料由专业归档,公共课程由课程组归档,配合其他学院师范专业开展认证持续改进工作。请各专业及课程组于9月10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4.各专业课程组至少开展一次针对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的全面检查审核,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帮助教师结合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了解课程教学状态及所处水平,找准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相应教学环节。
5.各系部课程组至少开展一次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和课程体系合理性的教学研讨工作,并形成问题导向的对课程教学和评价质量改进有指导意义的会议纪要,做为教学管理档案留存。
6.各师范专业积极完成本年度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材料的申报上传准备工作。
联系人:赵娜 电话:28860223
附件1:课程目标达成度模板与计算操作说明(见学院群)
附件2:教师准备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样例(见学院群)
经亨颐教育学院教务科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