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要求;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名额分配及有关政策
1.国家奖学金我院名额为3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3.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补考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排名未进入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10%,但达到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某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办法
相关同学请根据附件1《经亨颐教育学院各类奖学金评比办法(修订)》填写附件2《经亨颐教育学院各类奖学金评分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将所有材料打包到一个压缩文件夹,于9月11日中午12:00前将文件夹命名为“班级-学号-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发送至邮箱jyxyzhcp@163.com(以邮箱自动回复为准)。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28861352。
经亨颐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