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拟认定以下同学为2026-2027学年本科资助对象,接受师生监督,公示结束后报校学工部审批。
公示时间为10月12日-10月14日。举报受理单位: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学工办,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28861341。
经亨颐教育学院2026-2027学年本科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
经亨颐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