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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严雅芬     作者 : 严雅芬     时间 : 2019-09-04点击量1372


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请各班级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和《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相关办法完成各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的相关要求,做好各年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的评定工作。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的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50号)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杭师大〔2011〕149号)的规定,做好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

二、评奖评优程序

1. 综合素质评价:请各位同学于 9 月 15 日前做好《教育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个人自评附件5工作并将表格上交给班委; 9月 18 日前班委完成班组评议工作交于班主任审核并上交(附件 2 :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稿上交至诚园5-312,电子稿上交至邮箱jyxyzhcp@163.com);9 27 日前完成学院审核工作;10 月 3 日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示工作。

2. 个人申请:请申请者将相应奖项申请表格填写完毕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奖状凭证 9 月 25 日前(过期不候,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交予学习委员,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各类奖学金申请表(按照评奖细则确定名额)及申请材料电子版本发送至 jyxyzhcp@163.com,文件夹以班级命名,文件请统一按照班级+姓名+奖项格式命名。

3. 组织评定: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奖学金审定,并于 9 月 27 日前完成评定工作。

4. 奖学金公示:10 月 4 日-10 月 7 日期间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奖学金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教育学院学工办

2019 年 9 月 4 日

附件下载:2018-2019-2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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