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请各班级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和《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相关办法完成各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的相关要求,做好各年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的评定工作。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的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50号)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杭师大〔2011〕149号)的规定,做好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
二、评奖评优程序
1. 综合素质评价:请各位同学于 9 月 15 日前做好《教育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个人自评(附件5)工作并将表格上交给班委; 9月 18 日前班委完成班组评议工作交于班主任审核并上交(附件 2 ):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稿上交至诚园5-312,电子稿上交至邮箱jyxyzhcp@163.com);9月 27 日前完成学院审核工作;10 月 3 日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示工作。
2. 个人申请:请申请者将相应奖项申请表格填写完毕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奖状凭证)于 9 月 25 日前(过期不候,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交予学习委员,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各类奖学金申请表(按照评奖细则确定名额)及申请材料电子版本发送至 jyxyzhcp@163.com,文件夹以班级命名,文件请统一按照“班级+姓名+奖项”格式命名。
3. 组织评定: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奖学金审定,并于 9 月 27 日前完成评定工作。
4. 奖学金公示:10 月 4 日-10 月 7 日期间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奖学金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教育学院学工办
2019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