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同学: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弘扬教师高尚师德,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尊师重教、教学相长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学院将开展“学生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承担教书育人工作的一线专任教师,且在教育学院任教五年(含)以上。
二、评选条件
(一)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遵循人才培养规律,不断更新和完善知识结构及教学方法,能创造性地开展课堂教学,提高教学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无教学事故。
(二)坚持立德树人,积极参与学生课外育人工作,通过担任班主任、社团指导教师和综合导师,参与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和文体活动指导等,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三)热爱学生,关心学生,乐于和学生相处,善于和学生交流,积极帮助同学解决思想困惑和实际困难,热心为学生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深受学生喜爱。
(四)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和引导学生。
三、评选流程
(一)学生推荐。我院组织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开展教育学院“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可班级推荐,也可学生联名推荐。
1.班级推荐。每个班推荐教师不多于2人,被推荐教师得票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50%。
2.联名推荐:20名以上学生联名可推荐。
推荐人统一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生最喜爱的老师”推荐表》(10月21日16:00前)。
(二)资格初审,学生微信投票。学院将对各班及学生联名推荐的“学生最喜爱的老师”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学院“教院微生活”微信平台发布学院“学生最喜爱的老师”推荐人员信息(10月22日前),开展第一轮网络投票(杭师大学生可以投票),选出十位学院“学生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10月24日前)
(三)现场展示,学生现场投票。经网络微信投票后选出十位学院“学生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现场展示(10月25日晚),全院学生代表现场投票,投选三位候选人。
(四)学院推荐。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学生推荐教师(三位)进行终审,确定“学生最喜爱的老师”推荐人选,公示。被推荐教师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最喜爱的老师”推荐表》,学院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学校(10月30日前)。
四、相关事项
1.各班级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动员,严格遵循评选条件,规范评选过程,精心组织实施,把学生喜爱、业绩突出、博学善教、厚德立人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
2.为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学院纪委将对评选活动进行监督,评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拉票、微信刷票等)的,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推荐教师报送相关材料。
(1)《杭州师范大学“学生最喜爱的老师”推荐表》(附件1),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2)参选人二寸标准照1张,免冠;生活照2张(横、竖构图各一张,像素不低于2M),照片只需提供电子版。
(3)请于10月21日16:00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育学院学工办(诚园5号楼31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dingdanping97@163.com ,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在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教育学院学工办楼利高老师,电话:0571-28865270。
附件2:关于开展2019年“学生最喜爱的老师”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育学院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