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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学工办     作者 : 严老师     时间 : 2021-02-28点击量2896

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请各班级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和《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等相关办法完成各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的相关要求,做好各年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评奖评优程序

1. 综合素质评价:请各位同学于3月20日前做好《教育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个人自评(附件5)工作并将表格上交给班委;3月23日前班委完成班组评议工作交于班主任审核并上交(附件2: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稿上交至诚园5-312,电子稿上交至邮箱jyxyzhcp@163.com请将文件打包且统一按照“**班奖学金汇总表”命名文件,例如,小教181班奖学金汇总表);3月27日前完成学院审核工作;3月30日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示工作。

2. 组织评定: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奖学金审定,并于3月27日前完成评定工作。

3. 奖学金公示:3月28日-3月30日期间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奖学金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附件:2020-2021-1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通知



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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