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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有组织科研团队项目的通知

来源 : 学科办     作者 : 王晨     时间 : 2025-04-08点击量245

各位老师: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加强有组织科研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加强有组织科研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围绕学校争创“双一流”建设的核心任务,通过有组织地开展项目引领攻坚、交叉团队组建,组织重大科研项目集中攻关,力争取得标志性的科研成果,现将2025年度有组织科研团队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组织科研团队项目设置

1.优先支持“创新创业教育”“0-3岁婴幼儿发展与托育”“教育现代化”“人工智能教育”和“未来教育”等领域的项目申报。项目设1名负责人且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

2.本年度遴选不超过7个有组织科研团队项目,其中教育学不多于5个,心理学不多于2个,择优录取。

二、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依据《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人才业绩计分办法》(杭师大人〔2021〕5 号)教学类、科研类、人才类等三个大类中的 I 类业绩确定。 具体为:

近五年取得 I 类业绩总分应不少于230分,其中论文论著I类不少于 100 分(≦4 篇),其他I类项目分值不少于130 分(≦2 项);或近五年取得教学科研成果奖的单项业绩达到 300 分以上的。

同时符合岗位申请资格条件之一(以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单项业绩作为基础业绩申报的,不得重复使用同一业绩作为申报资格条件):

(1)入选省级人才项目(含万人领军、教学名师)及近五年入选省级青年人才项目(含万人青年拔尖等)。

(2)近五年取得的主要教学业绩: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00 分)。

(3)近五年取得的主要科研奖项: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青年奖(500 分)/三等奖(300 分),省部级政府奖二等奖(200 分),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成果(400 分),以及科研奖项 I 类中列为单项分值 200 分以上项目。

(4)近五年取得的主要科研项目:主持纵向科研项目 I 类中单项分值不低于 150 分以上项目;到校经费在 300 万元(含)以下 200 万元以上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决策咨询 I 类(200 分)等。

(5)取得高于上述教学科研学术成果业绩者或具有上述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3.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项目团队,开展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根据近3年的科研业绩选择团队成员,团队成员总人数不少于10人,且一名教师只能参与一个团队。

4.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在一年的建设周期内,团队需新增主持国家级一般(如国家社科一般、国家自科面上)及以上项目至少1项,且在国内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国际SSCI/SCI中科院一区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和青年奖2项;或获得国家级人才荣誉称号等;或领衔研制国家级或全国行业标准。除此之外,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人才业绩计分暂行办法》,建设周期内团队成员(不含团队负责人)人均业绩不少于50分。对未完成上述目标的团队不再给予第二轮资助。

5.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得无故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究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

三、具体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经亨颐教育学院有组织科研团队申报书》(见附件3),4月11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书纸质稿(需本人签字)一式两份,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稿一份交至学院学科办公室,诚园6-325,联系人:王晨,电话:28868251,申报书电子稿钉钉发王晨。

2.学院受理后组织论证,公布立项信息。


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加强有组织科研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教学科研人才业绩计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师大人〔2021〕5号)》

附件3:经亨颐教育学院有组织科研究团队申报书



                                                                                                            经亨颐教育学院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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